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
美術館旁豪宅 工期30年? | 聯合新聞網 20100718

美術館旁的一處建築工程,施工期長達30年,引人好奇「什麼豪宅得蓋這麼久?」
記者洪敬浤/攝影
台中市國立台灣美術館園區旁的1處建築工程,最近掛出的施工公告上,施工期竟從83年10月直至114年2月,前後長達30年,民眾議論紛紛,有人以為擺烏龍,也有人質疑17年前的建照現在還能使用嗎?更有人好奇「什麼豪宅得花30年打造?」市府表示,該建案持有的建照仍在有效期內,並未違反法規。

這處建案位於英才路旁,對面就是台中市文化中心與國美館園區,占地1200多坪,預計興建地上26層、地下4層住宅。引人注目的是開工日期是15年前,完工日期則是15年後,公告工期長達30年。

有民眾投訴,建照是82年核發的,過了17年才開工興建,建築結構是否安全?更多人想知道,花30年精心打造的「豪宅」,難道要在牆壁上繡花?還是要貼金箔?讓人好奇完工後的景致。

起造人、駿億電子負責人吳錫坤說,去年10月向新光人壽標下這筆土地,當時有7至9家企業投標,大家都評估過建照有效性,衝著實施容積管制前請領的舊建照,飆出14億1500萬元天價,每坪112萬元。

他強調,建照是82年請領,當時工期計算方法,地下室每開挖100平方公尺,可施工2個月,再加上地上26層樓的合法工期,以及921地震、金融海嘯展延的年限,建照仍在有效期限內。

吳錫坤說,民國80、90年代,建築法規修改,加上全國實施容積管制,引發搶照風潮,本建案是標得土地後才規劃的,安全沒問題。

國民黨議員李中說,舊建照不受容積管制,以路寬60米的中港路為例,以前可興建96公尺高建築物,等於是32層超高大樓,現在只能蓋5層樓,簡直是天壤之別。

台聯黨議員劉國隆說,只要基地面積夠大,過去還有過百年期限的建照,聽起來很不可思議,但有其歷史背景,建築法規修改後,目前已不可能出現了。

建築師法修法 業務犯罪判刑 禁重新執業|中時理財2010-07-27

建築師法修法 業務犯罪判刑 禁重新執業

  • 2010-07-27 01:11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記者呂雪彗/台北報導
  建築師若因業務執行過失,將沒有自新再重新執業的機會了!行政院最快本週四可望通過修改建築師法草案,對業務上犯罪,威脅人民生命財產,被法院判刑有罪者,將沒有再重新執業機會。

 此外,公平會反對建築師在業務章程上訂定統一收費標準,認為有聯合壟斷市場之虞,行政院已同意刪除,未來將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收費標準。

 行政院上週完成建築師法的政務審查會,內政部本週內將再邀建築師公會溝通,部分公會意見有採納,部分則沒有採納,如果溝通順利,可望最快本週四院會通過建築師法的修法。

 這次修法將新增建築師的執業型態,除獨資及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外,新增法人建築師事務所,原本要求須有3位建築師才能成立法人建築師事務所,但公會主張與設立公司一般,1人即可設立公司,因此因3人放寬為1人,未來法人建築師事務所資本額有所限制,會較高,對參加WTO及GPA市場的競爭力提升有所助益。

 對公會事務,業者高度關切,未來建築師將不再加入多個公會,以加入一個縣市公會為限,如此即能在全國執業,較現況在甲縣市加入公會才能在甲縣市執業的規定更方便。由於省已虛級化,新法規定在施行二年內期限,台灣省建築師同業公會必須解散,目前成員多達2、30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