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

北縣1校舍案 包商偷料監造背信 - 20100528


北縣1校舍案 包商偷料監造背信
20100528 17:40:44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
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8日電)張姓建築師負責設計、監造台北縣麗林國小新建校舍工程時,未確實監督與審核建築書圖,讓營造商偷工減料。板檢今天偵結,依背信罪嫌將張男提公訴,同案學校教務主任不起訴。

起訴書表示,張姓建築師所屬建築師事務所民國87年與林口鄉麗林國小簽約,負責設計、監造、協助驗收第3期校舍新建工程。民國89年7月開標後,由玉峰營造得標,呈報開工。當年12月底與翌年 2月玉峰營造向校方請款。

不過,根據調查局人員調查,業者請款時並無鋼構材料進場,也沒有施工。玉峰營造高姓負責人涉嫌浮報進度,在沒有交付施工照片就請建築師事務所審查,並向校方請款。校方不知情,予以核撥。

玉峰營造高姓負責人後來因財務糾紛不知去向遭通緝。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認為,當時擔任麗林國小總務主任、現在為北海岸地區某國小的高姓校長與張姓建築師、高姓營造商,都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。

不過,高姓前總務主任在檢方偵訊時否認貪污,指稱所有報表應由建築師事務所向學校負責。營造商申報請款時,雖然押的日期是89年12月底,但學校是等當確認鋼構材料進場後,才製作支出傳票。

檢方查出,玉峰營造後來無法履約,校方與營造商解約結算,並委託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營造商所施做工程安全結構後,調查單位才發現有浮報情形,因此推論3名被告涉嫌貪污。

但檢方深入查證,發現高姓前總務主任多次在協調會中,確實反映監造人員有違失,甚至要求更換監造人員,扣罰建築師款項。

且高男為教育人員,僅能依據報表就形式上審查,也沒有與建築師、營造商有貪污對價關係的證據,今天偵結不起訴。

另外,檢方認為,玉峰營造因財務糾紛無法繼續興建校舍,校方已與其解約;另重新發包後發現,玉峰營造沒有按圖施工,擅自竄改圖說,導致柱筋短少,經鑑定後才發現弊端,安全堪慮。

這部分,在雙方的刑事、民事訴訟中,板院與高院的判決都已經認定。

檢方上述認定表示,張姓建築師不但是設計人、也是監造人,卻沒有依據專業監造,建築圖說遭更換而不知,已經嚴重違背管理人的責任,且造成麗林國小損害,構成背信罪嫌。9905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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