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廠管理輔導修法 違章就地合法
更新日期:
2010/04/21 00:07呂苡榕
【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】1969年《工廠設立登記規則》實施後,違章工廠就與台灣社會共存30多年。這些工廠多矗立於農業用地上,導致附近農地污染,糧食安全受威脅。隨著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即將修改,違章工廠將就地合法,緊隨著合法而來的,可能是更多污染與土地炒作。
工廠違章 逼弱勢休耕
行政院版本中,將給予7年輔導期限,經補辦臨時登記證後,能取得土地與建物合法使用證明。民間團體認為,這樣的修法等於讓違章工廠能夠就地合法。
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黃煥彰表示,雲林曾有違章工廠座落在農田間,污染附近兩處農田,法院表示,只要工廠遷往工業區就能緩起訴。對於違章工廠問題,政府應該輔導管理,而不是逼弱勢的農漁民休耕或停養。
台灣農村陣線代表蔡培慧也表示,政府得了「嗜土地」的怪病,上至企業財團下至地方派系,政府不斷為他們找土地,面對所有與土地相關的法令永遠只有「開放」。
「這些工廠的污染最後都會反映到我們的餐桌上,因為食物背後是一個生態系。」蔡培慧指出,當污染經由土地和水源,進入食物後,每個消費者都成為受害者。「看看RCA工廠污染就知道,30多年過去,問題還沒解決。」
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,台灣出現過鎘米事件,30多年後仍在休耕,被環保署劃為控制廠址;RCA也是,30多年還在整治廠址,政府不知道土地污染該如何解決,幾十年也不一定能恢復。
變更地目以利炒作
徐世榮指出,許多違章工廠本身已沒有運作,要求合法是為了方便未來變更地目,再逐步炒作土地。
他說,根據農發條例,這些土地都是農業用地,不能任意進行轉移和買賣,一旦變更使用就可買賣。
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進一步解釋,這些工廠一旦合法,非都市的工廠可變更為「丁種建築用地」;都市工廠則可變更為「住宅或商業用地」,統統可以自由買賣。
修改版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給了地方政府較大權限,民間團體擔心未來地方政府大開土地變更大門,讓土地進行炒作。元貞事務所律師詹順貴強調,政府政策應該是計畫引導法令,但台灣政府卻相反。這些法令一旦通過,現有的土地管制規範將遭到破壞,更不用說未來的國土計畫要如何進行?
廖本全更痛指政府為企業或地方派系制訂法令、大開後門,是社會習以為常的「野蠻遊戲」,廖本全表示,台灣有權有勢的人,都是按照野蠻遊戲三部曲的步驟在行事,先違法,然後靠政治勢力擋住取締,最後就地合法。「這些違章工廠都有法可管,這麼多年政府卻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,現在居然讓他們就地合法。」
面對21日即將進行修法,立委田秋堇呼籲,不應犧牲民眾的肝和腎,容忍這些工廠污染土地。民間團體強調,立法委員必須為後代負責,以更負責的態度讓這些工廠接受輔導進行遷廠,而非便宜行事就地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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